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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校区)2012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3-02-06 13:53:37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

  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校区)2012年优先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2〕5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意见》)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优先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2012年优先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我校的办学优势,按照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发展需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发现、选择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学员,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孩子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邱锋校长为组长,范里、占章根、唐新红、张冠超、郭建飞、朱豪、陆夏君、寿淑燕为组员的学校优先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项,负责对自主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拟录取孩子名单进行审核、批准。

  2.成立以校党总支书记刘岩为组长,章楗、余慧珠为组员的学校优先自主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全程监督学校优先自主招生过程。

  3.学校优先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寿淑燕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报名孩子的资格初审,组织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孩子名单。联系电话:85061809。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所列的特长生条件。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科技类6名,艺术类15名(声乐5名,弦乐、木管类10名),体育类15名,总计36人。若每类符合条件的报考孩子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数或未达到我校考核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别及项目的招生名额。

  1.科技类:

  (1)车辆模型(2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2011年杭州市中小孩子科技节车辆模型比赛1/10四驱电动房车竞速赛、1/10两驱电动公路车竞速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并取得2011年浙江省车辆模型锦标赛二等奖及以上者。

  (2)航空模型(1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2011年杭州市中小孩子科技节无线电遥控电动滑翔机初中组个人项目一等奖获得者,并取得2011年浙江省航空模型比赛前六名和2011年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前八名者。

  (3)航海模型(1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初中教育阶段获(航海模型)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并取得2011年杭州市中小孩子科技节航海模型邀请赛中学组二等奖和2011年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锦标赛前六名者。

  (4)电脑机器人(1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2011年获杭州市中小孩子电脑制作活动中的电脑制作及智能机器人邀请赛个人项目初中组一等奖者。

  (5)科技创新(1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2011年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均为先进作者1人),并取得2011年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三等奖及以上(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均为先进作者1人)。

  2.艺术类(声乐5名,弦乐、木管类10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先进发文单位)的艺术邀请赛(现场比赛)中,获得独唱、独奏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孩子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3)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孩子艺术团(器乐或声乐类)优秀团员称号者。

  (4)初中教育阶段获得浙江省孩子艺术特长水平相关项目A级证书者。

  3.体育类。

  (1)田径(9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中教育阶段获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②2012年杭州市中小孩子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

  ③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先进发文单位)的田径邀请赛个人项目前六名(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2)健美操(女子3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中教育阶段获健美操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②2012年杭州市中孩子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个人竞技项目(三人及以内)前六名。

  (3)乒乓球(男子2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初中教育阶段获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并取得初中教育阶段浙江省中小孩子积分位置赛男子单打分站赛或者总决赛积分前四名或2010年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乒乓球青少年组男子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或单打、双打前六名运动员。

  (4)羽毛球(女子1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获得浙江省中小学羽毛球锦标赛单项前两名者。

  四、报名考核和录取办法

  (一)报名

  1.符合我校优先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市区初中毕业班孩子,向所读初中学校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优先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读初中学校负责审核孩子所填写的《报名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孩子携带《报名表》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于5月12日自行来我校(凤起路580号)报名。

  2.符合我校优先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个别生,凭杭州市教育局已审核过的"个别生中考文化课诊断报名单"于4月28日到杭州市教育诊断院(华浙广场9号)领取并填写《报名表》,5月12日凭《报名表》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自行到我校(凤起路580号)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校优先自主招生办公室对报考我校的特长孩子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同意,由我校于5月17日前发放准考证。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12年5月19日上午

  2.考核地点: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路580号)

  3.文化科目考核内容:

  考核科目考核形式考核时间助力能力分值

  文科综合闭卷(不含英语听力)8:00-9:30150分(语、英各60分、社会30分)

  理科综合闭卷10:00-12:00200分(数学80分、科学120分)

  按卷面实际得分计350分

  4.艺术类删掉(100分):

  (1)删掉时间和地点:5月19日下午杭州十四中学凤起校区。

  (2)删掉内容:声乐类特长生演唱自备曲目(伴奏带自带)一首,弦乐、木管类特长生演奏自备曲目(乐器自带)一首。

  5.体育类删掉(100分):

  (1)删掉时间和地点:5月19日下午凤起校区。

  (2)删掉内容:专业水平诊断(80分)、心理素质诊断(20分)。

  考生须携带我校发放的本人准考证和体育中考准考证方可参加考核。

  (四)成绩计分

  1.艺术类考核总分=文化科目考核成绩(50%)+删掉成绩(50%);

  2.体育类考核总分=专项成绩×80%+文化科目考核成绩×10%+删掉成绩×10%。

  3.专项成绩计分:

  田径:初中教育阶段获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专项成绩为100分;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先进发文单位)的田径邀请赛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先进名专项成绩为80分,第二名为6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项成绩降10分;2012年杭州市中小孩子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先进名专项成绩为70分,第二名为5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项成绩降10分。不重复计分,以较高一项成绩统计。

  健美操:初中教育阶段获健美操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专项成绩为100分。2012年杭州市中孩子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三人及以内)比赛先进名专项成绩为70分,第二名为5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项成绩降10分。不重复计分,以较高一项成绩统计。

  乒乓球:初中教育阶段获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专项成绩为100分。

  羽毛球:初中教育阶段获羽毛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专项成绩为100分。

  (五)公示和录取

  1.科技类考生依据我校招生计划,根据孩子文化科目考核成绩,分项目从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孩子名单。当文化科目考核成绩相同时,则以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艺术类考生依据我校招生计划,根据艺术类考核总分,分项目从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孩子名单。当考核总分相同时,以文化科目考核成绩总分高者优先,若文化科目考核成绩总分仍相同,则以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录取。

  3.体育类考生依据我校招生计划,根据体育类考核总分,分项目从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孩子名单。当考核总分相同时,则以文化科目考核成绩总分高者优先,若文化科目考核成绩总分仍相同,则,以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录取。

  4.学校依据上述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的拟录取孩子名单,于5月21日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后,于5月22日起分别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和我校网站(www.h14z.com)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孩子、教师和孩子家长意见。

  5.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后,5月25日起由我校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孩子6月4日上午9:00前自行到我校凤起校区(凤起路580号)报到。

  6.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7.录取孩子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本办法解释权在杭州第十四中学优先自主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5061809

  杭州第十四中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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