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即可领取 小学暑假复习预习 各科资料
杭州小学各科电子课本+单词默写表+开学测试卷<上学期>
预约春季1对1课程 享受各类专项学习服务
杭州小学各科电子课本+单词默写表+开学测试卷<上学期>
2017年非杭户籍孩子入读杭州公办小学预登记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的有关规定,凡年满6周岁,持有杭州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儿童,可申请在实际居住地(以居住登记信息为依据)入读小学一年级。
入学政策与办理程序
1.申请入学对象
2017年适龄儿童指的是: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鉴于进城务工人员对新型居住证制度政策的了解及其随迁子女居住证的申领有一个过程,为确保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平稳过渡,2017年8月31日前,未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仍可按《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163号)的规定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
2010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符合2017年在杭州市区一年级入学报名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先进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请家长尽早安排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2. 申请入学条件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2017年预登记对象还需要符合下列(一)、(二)两个条件之一:
(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二)未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
1.父母双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已办理(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2016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在杭州市区进行居住登记且之后按规定办理无中断的,也可进行预登记,但以公安部门的复核为准。
2.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3.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杭州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3. 申请入学办理流程
2017年符合在杭州市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一)进行预登记
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
登录指定网址:www.hzedu.gov.cn(杭州教育网),点击“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获得登记码并妥善保存。
(二)信息核对
1.核对对象: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已登录“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指定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预登记的人员。
2.核对时间:2017年6月8日—6月15日。预登记对象应登录“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中对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核查反馈的(临时)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的准确性有异议的,在信息核对界面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三)入学报名
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持上述规定的材料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或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经验证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由该学校受理报名。报名学校详见六月中旬区教育局公布的小学教育服务区划分及招生方案或各小学的招生公告。
家中没有电脑或家长不会操作怎么办?
网上预登记和网上信息核查有困难的,如孩子在杭就读小学入学的,可请所就读小学入学提供帮助;其他人员也可联系居住地社区服务中心,请社区提供操作帮助。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需要小学入学或社区提供帮助的,家长本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 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 适龄儿童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适龄儿童本人未申领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材料如下:
1. 父母双方在杭州市区的(临时)居住证;
2.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州市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 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州市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家长在信息核对阶段,发现公安、社保核查反馈的(临时)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有异议的怎么办?复核申请递交后,经公安、社保部门复核反馈的信息如何查询?
在2017年6月8日—6月15日,预登记对象可登录“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指定网站:www.hzedu.gov.cn)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中对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核查反馈的(临时)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的准确性有异议的,在信息核对界面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家长递交复核申请后,经公安、社保部门复核。在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家长持上述规定的材料直接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查询,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审核并受理报名。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携带哪些材料?
到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 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三) 适龄儿童本人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适龄儿童本人未申领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材料如下:
1. 父母双方在杭的房产证(无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和《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 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上述1.2.3中的在杭《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2016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其子女入学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符合在杭州市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家长可向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学校和区教育局在统筹安排工作中将首先满足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都在西湖区的人员。在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区域,公办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下,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统筹安排中,将会处于不利的地位,给孩子入学带来困难。故建议进城务工人员选择在工作服务的区域内租赁住所。
社会保险或临时居住证不足一年怎么办?2016年8月3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但未按规定连续办理的怎么办?
这两种情况都属于不符合在杭申请入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先进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家长应尽早安排其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不予受理报名入学的几种情况:
(一)提供假证明、假证件的。
(二)家庭房产情况与(临时)居住证地址不相符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