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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高中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满足初中学员多样化的入学需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余杭区各类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下同)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1.余杭区户籍的应、往届初中学员;
2.浙江省内非余杭区户籍的余杭区初中学校应、往届学员;
3.港澳台籍、外国籍的余杭区初中学校应、往届学员;
4.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省外户籍余杭区初中学校应届学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初中学校核实并统一报余杭区教育局高中教育科审批同意后,可报考余杭区各类高中:
①在余杭区初中学校注册并连续就读三年;
②父母一方在余杭区参加相应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满三年。
(注: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省外户籍的本区初中学校应届学员,可报考余杭区职业高中或参加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诊断。)
5.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相关人士证书》、属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各类高中学校在册的孩子不得报考。
诊断报名
1.余杭区内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学员在所在毕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其中非本省户籍的应届初中学员须单独造册报高中教育科。
2.余杭区户籍的往届初中学员、浙江省内非余杭区户籍的区初中学校往届学员、港澳台籍及外国籍的余杭区初中学校往届学员、在外地就读的本区户籍应届初中学员、在外地就读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到相应教育辅导站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时间、要求请查看《关于2019年余杭区各类高中招生“个别生”中考资格审核及报考工作的公告》。
招生计划
2019年余杭区各类高中招生计划另发。
初中学员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具体按《关于做好2018学年余杭区初中学员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余教〔2018〕233号文件)执行。
招生诊断
1.各类高中招生诊断暨初中学业水平诊断(以下简称“中考”),其结果将作为各类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2.中考各科试题由杭州市统一命题。命题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和社会实际、孩子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孩子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中考的组织、报名、施考、阅卷和成绩评定,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中诊断卷采取集中统一网上评卷。
4.中考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等五科,诊断安排在2019年6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育中考诊断时间安排在2019年4月进行,诊断成绩助力能力为30分,并计入招生诊断总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诊断科目、诊断形式、所用时间、助力能力分值、计分方式见下表:
5.中考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优秀为15%左右,良好为20%左右,不及格控制在5%以内。
6.中考不得使用器。
高中招生录取
(一)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前置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分部分学校自主招生和全区集中统一招生两个阶段进行。
1.部分学校自主招生
(1)余杭高级中学创新素养班招收100人,学军中学海创园学校科技创新班面向余杭招收86人,余杭第二高级中学学科素养班招收180人;
(2)余杭中学励志班招收50人,文昌高级中学浙商大·文昌留学预科班招收80人;
(3)树兰高级中学面向所属初中招收90人,杭州英特外国语学校面向所属初中及区内初中招收90人;
(4)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经海军机关和省教育厅批准,决定2019年继续在宁波效实中学建设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50名男生。具体内容见浙教办函〔2019〕17号文件。
参加自主招生的孩子须通过招生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综合素质诊断,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录取。除海军航空实验班外,其余学校自主招生在2019年5月初前完成,被正式录取的孩子不再参加中考。具体内容见《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2.全区集中统一招生
初中毕业入学诊断后进行的招生为集中统一招生。集中统一招生分优先批、先进批、第二批共三个批次。未被录取的孩子进入后续的招生市场。
省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在杭州市的招生录取工作,将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职成〔2018〕101号)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文件另发),以杭州市为一个整体,建立统一的录取平台,在全市中考后,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前完成录取。
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区集中统一优先批招生。
(1)优先批招生
①名额分配生招生:余杭高级中学、学军中学海创园学校、余杭第二高级中学招收名额分配生,名额分配生招生比例为该校面向余杭的招生计划数60%(含自主招生),具体名额按1:1分配,由初中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和程序确定分配对象和招生学校,报教育局审核后确定。已确定的名额分配生不得擅自退出,并须参加中考。具体内容见《关于做好2019年优质示范高中学校名额分配生工作的通知》。
②特长生招生:实施特长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可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其总量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报考特长生招生的孩子需参加招生学校的术科诊断及中考,并按一定比例(中考成绩占比不低于综合成绩的30%)综合成绩,择优优先录取。具体内容见《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③特色班招生:实施特色班招生的学校为塘栖中学、瓶窑中学、实验中学、闲林职业高级中学。报考特色班招生的孩子需参加招生学校的术科诊断及中考,并按一定比例(中考成绩占比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择优优先录取。具体内容见《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普职高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优先批招生中特长生和特色班不得兼报,且中考成绩位置不低于全区前60%。名额分配生可兼报特长生或特色班,录取时按名额分配生、特长生或特色班的顺序进行录取。
(2)先进、第二批招生
优先批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10%招生计划为先进批招生,职业高中的剩余计划数及余杭卫校的招生为第二批招生。
上述两批次招生录取,在优先批招生录取完成后采取一次性填报入学志愿,分批次录取方式进行。投档录取以“平行志愿”方式进行。先进批招生设10个平行志愿,第二批招生设8个平行志愿,考生较多可分别填报10个和8个具有平行关系的学校(专业)志愿。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投档、择优录取。
(3)招生市场
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其他中专和技校的招生,在招生计划指令下达后再另行填报志愿。
上述招生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分别另行通知。
(三)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1.要求升入普通高中的孩子,需满足:
(1)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等第须全部合格,且在此基础上再获得1A及以上(要求升入省级特色示范高中的孩子须获得2A及以上);
(2)中考成绩须达到先进批次招生录取较低控制分数线。
2.要求升入其余各类学校的孩子,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须获得2P及以上;
3.闲林职业高级中学的功课教育专业需优先参加特长诊断删掉,删掉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具体另行通知。
其它事项
1.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在各类高中招生中,将继续保留体艺类、科技类及部分保留政策性加分。具体办法另行发文。
2.各类高中招生实施网上填报志愿,孩子一经录取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具体另行发文。
3.民办高中依据招生计划数,可部分面向区外进行自主招生,但应符合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4.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孩子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等。
5.各高中学校要规范宣传和招生行为,按要求做好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人籍一致。
6.加强各类高中招生政策宣传,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的政策、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家长的关切和疑惑,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